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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走在新世纪的征途上,沐浴着晨曦的阳光,唱着春天的故事,我心情是那样激荡。
然而,回首眺望走过去的历程,却是那样的曲折不平坦。你看那洒满鲜血的路上,一个个脚印记载着多少风雨与沧桑。两次的世界大战,翻天覆地的解放战争,无数的先烈抛头颅洒热血,前赴后继,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才赢得了国家的独立和民族的解放?
一唱雄鸡天下白,唤来春天照人间。从此,我们的祖国进入了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时代。国民经济和各项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一个充满生机活力的中国崛起在世界的东方走在新世纪的征途上,我看到了金菊含笑,听到枫叶流丹,闻到硕果飘香。还有那抖擞的雄姿震憾,在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大地上。我欣喜地发现,20世纪也是充满活力和经济飞速的时代。
它在灿烂的古代文化,有巨大的物质与精神财富,有实飞猛进的科学技术。京九铁路,世纪之交的经济大动脉,在城乡结合处拉响了充满企盼与追求的汽笛;,专业代写演讲稿,还您精彩生活!三峡工程描绘着经济开放的轮廓;浦江开放,将中国改革开放继往开来;香港、澳门的回归雪洗了百年耻辱;奥运会领奖台上飘起的五星红旗,给雄鸡形的版图上镀上了金灿灿的色彩。还有爱因斯坦相对论的发明;海森伯量于力学的创造;核能的开发和利用;登上了月球的阿波罗与长江、嫩江和松花江抗洪的英雄伟,把人类文明推上了历史的巅峰,一个又一个杰出谷物,为人类社会树起了不朽的丰碑。
回眸昨日,祖国成就辉煌,展望明天,我们豪情满怀新的世界,新的千年,将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因为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国才竞争日趋激烈,那科教兴国该是治国兴邦的重大决策。新的世纪,我国要加入世界中等国家的列行,还有祖国宝岛台湾也即将回到母亲的怀抱。原子能、现代航天、分子生物、微电脑、电子信息的技术发展,都在期待着我。
走在新世纪的征途上,我感慨万千。面临科技发展的第五次浪潮,面对知识经济的挑战,说明人才是何等的重要,它是国家的财富,是振兴的希望。我们要勇敢地承担起世经重托,我们要跨越世纪的一代,是21世经的真正主人。把自己的人生理想与祖国、时代、人类命运联系起来,树立远大的理想,培养良好品德,发扬创新精神,掌握实践能力,勤奋学习,立志成才,做个新世纪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宏图已绘就,号角已吹响;壮志在心头,扬鞭在脚下。让我们以满怀豪情再创新世纪的辉煌。
近日,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主题教育收官之战在即。组织部作为全力打造的模范部门,对组工干部要求之严在自己进入组织部之前便早已听闻,但当自己20__年底调入组织部时,刚好遇上了组织部党支部召开20__年度组织生活会,更是切身体会了一次“红脸出汗”的“火辣”感觉。
会前准备不搞“擦边球”。临近组织生活会召开前两周,支部组织委员制作了征求意见表,发放给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征求对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及普通党员意见,同时全体党员认真围绕会议主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支部书记亲自对每个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把关,并一一与全体党员谈话,对于对照检查材料不严不实的,打回去重写。一位自认为写材料得心应手的前辈,因为材料里模糊不清,善打擦边球,改了三次才被通过,组织部组织生活会准备充分可见一斑。
批评环节不搞“走过场”。令自己开眼的更是组织生活会中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与以往自己参加的组织生活会“隔靴搔痒”相比,组织部可谓“刺刀见血”。“你查摆的有些问题去年就已经查摆过了,为什么一直在老生常谈,什么时候才能整改到位。”支部书记毫不留情地打断了一位同志的发言,直到该同志承认错误并保证一定整改到位后,会议才继续往下进行。而对于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生活会的组织部长,同志们批评起来也是毫不留情面,“作为组织部长,去年到过组织部几次,和组织部干部谈过几次话”“有的时候,同志们都在等你开会,你自己却还躺在床上”,一个个尖锐的质疑和问题令组织部长也“红起了脸”。
民主评议不搞“一刀切”。民主评议环节也是不同于其他支部单纯的画勾了事,而是明确了优秀合格一般比例,不搞“一刀切”,一位同志将支部党员全部评为了优秀,支部书记当场将他的评议表抽出来提出了疑问,“既然你认为大家都很优秀,刚才的批评都是假的么”,责令他重新实事求是进行了填写。党员互评结束后,支部召开委员会,根据民主测评结果给出每名党员测评意见,优秀的通报表扬,不到位的予以批评,帮助提高。
这是我所见组工人的组织生活会,你的支部呢?
没有一种辉煌,能如此持久;
没有一种收获,能如此丰厚
春华秋实,岁月竟变得如此深刻动人,如此意味深长
在如歌的天空里飞翔
因为喜悦,
因为激动,
因为幸福
所以,我们一起放声歌唱
歌唱中国人历尽艰辛创造的辉煌
歌唱中国人幸福而又美好的希望
我们同声歌颂,歌颂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歌颂中国人民的领航:
您是高屋建瓴的设计师,用心血描绘富民强县的精美华章。
您是运筹帷幄的总指挥,引领全县人民向着富裕、文明、和谐起航。
您用速度,展示与时俱进的气魄,
您用实力,创造人民满意的成果,
您用勤劳,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举措,
您用智慧,进行了更加辉煌的开拓!
我们自豪您的执着,肆虐的狂风吹不弯您挺拔的脊背,
我们自豪您的坚强,抵住内忧外患闯过岁月蹉跎。
我们自豪您的英明,把中国发展的机遇牢牢掌握,
我们自豪您的精神,改革勇往直前,开放气势磅礴。
我们自豪您的奉献,脚踏实地,为百姓撑起一片蓝天
我们自豪您的清廉,淡如秋菊,清似莲花,一尘不染。
峥嵘岁月,如片片飘落的诗行
盘点着收获者的勋章,洋溢着对明天的渴望
我们将目光投向远方
用感恩的心,向未来发出金色的畅想:
巍巍昆仑,长白雪山,以拔天的气势,告诉你我,
我们应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活得坦荡磊落
滚滚黄河,辽阔高原,以独特的颜色,告诉你我,
我们应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唱响清正廉洁的歌。
我的爸爸、妈妈和奶奶都是共产党员。我清楚地记得,妈妈从预备党员转正时欣喜若狂的样子。为什么她这么高兴,这使我想对“党”探个究竟。
当我向他们问起“党”是什么的时候,他们给我讲了很多关于党的故事,从南湖的船、“白色恐怖”、南昌起义,讲到红军长征、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那一天,一直讲到改革开放、神舟飞天、“嫦娥”奔月。我虽然不能全都理解,但已深深懂得:党在他们的心中的地位非常重要,也让我觉得党的伟大。他们还把爷爷、奶奶的童年,爸爸、妈妈的童年和我的童年进行比较,更使我感到,在党的阳光雨露滋养下,我是多么幸福!
上了小学,并成为少先队员后,我经常翻看妈妈的入党学习资料和党章,这些使我对党的认识越来越深刻。而且,我还了解到,中国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洲亚运会,西安还要举办世园会,都是我们党为了国家富强、民族复兴所做的努力。从新闻中我看到,在汶川、玉树大地震,以及雨雪冰冻等特大灾害发生时,党员总是第一个到现场,始终给人以生的希望!这就是我们的党,在所有人心中最伟大的党!
党在我心中,我爱党、听党的话。认真学习科学知识,长大后,我一定用实际行动,像他们一样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
当前,各党支部都在积极筹备召开会。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
古人常用“余音绕梁”来形容音乐或歌声优美,久久动听,不绝于耳。一场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也应该要有“余音绕梁”的效果。组织生活会就是为了让每一位党员同志在批评和碰撞中深刻认清自我,不断改造自我的过程。要让党员之间“红脸出汗”在会后依然保持,成为一种常态,并且扎实、持续做好问题整改这“后半篇文章”。
坚持“照镜子、正衣冠”,自我批评的余音要绕梁。古人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要进行深刻的自我对照检查,要少谈成绩、不谈成绩只谈问题,要实事求是、不怕丢脸,深挖自身在政治学习、精神面貌、工作担当中的问题问题和不足,在深入自我剖析的过程中深刻反思,以求找到问题的根源,进而才能取得进步。笔者在参加过的几次组织生活会的过程中发现,一些党员的自我对照检查材料不痛不痒,通篇都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创新能力不强等无关痛痒的问题,并没有针对个人、针对自身进行深刻剖析以及有事例支撑的自我查摆,甚至每年都是一样的话,很显然这是起不到很好的效果的。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我们每一位党员,不仅要抓住民主生活会这个契机,深入剖析问题找短板,还要在平时坚持以这样的标准时刻反省自己,常思不足,争取进步。
勇于“红红脸、出出汗”,批评他人的余音要绕梁。党员在批评他人的时候,要打破一团和气的惯性思维,不碍于情面,要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组织负责的态度。尤其是一些支部,有领导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每一位党员更要实事求是,以促进工作进步为目的,彼此敞开心扉提意见,触及灵魂找问题。否则组织生活会就失去了其意义。笔者在一次参加组织生活会上,支部书记做了个人对照检查发言之后,每位党员都对其做了深刻的批评,甚至连平时的生活卫生问题也提了出来,书记在表态的时候说这些批评都是事先没有预料到的,这样的组织生活会才有意义。不仅要在会上实事求是地对每位同志提出批评和意见,会后和平时,大家都在一个单位工作和生活,也是彼此熟悉,知根知底,要把批评建议的习惯保持在平时的工作中。
定期“洗洗澡、治治病”,落实整改的余音要绕梁。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目的归根结底在于求进步。集中学习是否入脑入心,谈心谈话是否真诚坦率,查找问题是否触及灵魂,关键就看整改落实是否见真章出实效。但是,总有一些党员浮于表面、敷衍了事,仅仅口头上说得很到位,博取关注,会议结束就抛之脑后,束之高阁,想起来才整改,甚至不整改不落实,这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显然不是从思想意识的严肃性,违背了组织生活会的初衷和目的。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俗话说,要想了解自己,最好问问别人,好钢都是炼出来的。组织生活会上提出来的各种问题,唯有真正从根源上、在内心里引起重视,以不遮羞怕丑的勇气和追求进步的心态去深入思考,加强学习,及时补缺补差,真正把党内其他同志的批评与建议落到实处、落在平时。
毛泽东同志说:“人不能没有批评与自我批评,那样人就不能进步”。组织生活会是党组织搭建的一个很好的进行自我改造的平台,每一位党员都要抓住组织生活会及党内其他组织生活的契机,抓住这“绕梁余音”,自我革新,及时充电,追求进步,从而坚定理想信念,成为一名真正的共产主义战士。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52 字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中共中央主持会议。《问责条例》的通过代表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是党中央对严肃党风党纪的进一步提升,是党中央为广大党员干部划定的一道政治红线。
从去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到今年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从对党员要求进行自我行为规范和对违纪行为划定界限到今年释放出的强烈的“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信号都表明着党中央对于当前广大党员在生活中、工作上的高标准严要求,随着《问责条例》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通过,接下来各级党组织必将组织党员对《问责条例》进行学习理解贯彻,在实施《问责条例》过程中,各级党组织应当做到“问”更应做到“责”。
《问责条例》落点在“问”。要在“问”字上,做到能问、勤问、敢问。完善监督制度,以制度为基准保障广大党员干部问的权利和义务。在责任问题上要充分发挥制度作用,对领导干部要能问工作问题、勤问经济问题、敢问敏感问题,要鼓励党员干部直面询问、善于接受询问。将“问”在党员干部的生活工作中作为常态化机制。
《问责条例》重点在“责”。“问”能保证对问题进行深入的了解,但只问不责在实施过程中会导致《问责条例》缺乏足够约束力,较难形成有效的约束制度同时在对广大党员干部中间也难以形成心理威慑。因此,《问责条例》要“问”更要“责”。要完善已有的问责制度,量化问责标准,保证问责有章可循,有例可依;要加强问责延续性,对已达处理期的同志要加强考核管理,保证达到条例入心,不再触犯的效果。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全文共 823 字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之际,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问责条例》。《问责条例》体现了党的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向全党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利器。
《问责条例》强调权责统一,失责就要被问责,强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内团结统一、强化政治纪律的刚性、政治规矩的强制性和严肃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共产党员必须担当起应该担当的责任,这是为党员领导干部早就刻画出的“担当底线”。但在现实中,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的意识薄弱、组织纪律涣散、立场不坚定,存在信念动摇和缺失,导致精神“缺钙”,“你拉你的琴,我吹我的号”,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或搞变通,使党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打了折扣,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也严重影响了党的威信。党的以来,党的反腐倡廉取得了一系列成效,而制定党的问责条例,就是要把责任这把利剑高悬起来,剑指为官乱象,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实实在在刻画出为官底线。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执行制度关键在人。问责条例能否起作用,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敢不敢较真、有没有战斗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要把自己摆进去,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全文共 1233 字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问责条例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创新,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回顾我们党95年奋斗历程,担当精神是共产党人的鲜明品格,也是党领导人民创造辉煌成就的光荣传统。新形势下,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是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担当责任,做到在党爱党、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实践证明,有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党的建设、管党治党就会坚强有力,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就能充分发挥。责任重如泰山。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始终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课题。
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落实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要求,必须靠制度来保障。问责条例贯彻党章,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问责层层传导压力,问责条例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
制度建设不会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而要根据形势发展和实践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总结管党治党丰富经验,特别是以来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修订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制定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从树立高标准,到明确 “负面清单”,再到提出责任要求,三部党内法规既相互衔接、相互补充,又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越扎越紧,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更加制度化常态化。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问责条例就是要把利剑高悬,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谁也不能例外,谁都必须尽责。执行制度关键在人,关键是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敢于较真碰硬、狠抓制度落实,真正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只有把自己摆进去,紧紧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化问责,坚决破除好人主义、一团和气,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才能让问责条例落地,成为党员履职尽责的有力约束和经常性提醒,确保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政令畅通,确保党的团结统一。
从“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到“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95年风雨兼程、砥砺奋进,始终如初的是共产党人为民族奋斗、为人民担当的赤子之心。新征程上,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忘为民初心,不改担当本色,我们党必将更加坚强有力,团结带领13亿人民不断抵达民族复兴伟业的新境界。
范文类型:全文共 1134 字
敬爱的党组织:
自进党校以来,我已经接受了两个多月的党的教育了,对共产党也有了些许了解,才觉得未进党校的自己是多么的无知。虽然以前高中政治也对共产党有所了解,但那都是一些最基本的理论知识,我无法深入了解共产党,党校才让我真真正正的理解共产党。既然我选择了党校,就表明我以后会脚踏实地地跟随共产党的路线走下去,无论道路多么艰难,无论条件多么恶劣。在我看来,要想靠拢共产党,就首先得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党的义务,把自己当成一个真正的党员来要求自己。
说到党员,首先就必须认识清楚共产党的性质、领导核心、主体等等。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表述了“两个先锋队”,“一个核心”和“三个代表”。全面而深刻地揭示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以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前瞩未来所做出的精辟论断,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最新发展,是我党在新世纪的政治宣言和行动指南。
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不止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它同时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理论”这三个重要思想。共产党之所以是中国的执政党,原因在于他有很好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我国的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和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民主集中制的思想是马克思、恩格斯奠定的基础,随后由列宁确定了它的原则,而中国共产党是坚持和发展了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在中国,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根本保证。正是因为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正确,纪律严明,政治思想明确,才带领中国人民不断走向富裕,中华民族才能不断繁荣富强,中华民族的综合国力才会逐渐增强。
通过两次课的学习,不能说我的思想就受到了多大的影响,但是我敢保证我对共产党有所新的认识,真正理解党员的本质,并且明了党员不是供别人崇拜的对象,不是滥用职权的途径,而是要竭尽全力成为公众的模范代表,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带动他人向共产党看齐。目前我只是进党校学习,才是走向党员的一个起点,可以算是四分之一或者八分之一党员,但是我会把自己当成真正的党员来要求自己,来影响身边的人。
既然我选择了党校,那我就注定要跟随共产党走过我今后一生的道路,我会用一颗真诚认真的心去对待以后的每一次党课,尽量多学习有关党的知识,积极主动向共产党员汇报我的思想,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为祖国的建设尽一点绵薄之力。
汇报人: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4016 字
中共中央在20xx年12月31日,以中发[20xx]17号《中国共产党党内(试行)》、中发[20xx]18号《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文件印发到各省、自治区,要求贯彻执行。今年2月,党中央发出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就我通过媒体介绍、阅读报刊、自学条例等形式学习和领会“两个条例”精神实质情况,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一、对“两个条例”的内容及其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理解和认识
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们党具有深远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的重大举措,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成果。坚持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体现了党内民主,加强了党内监督,保障了党的权益和先进性。两个条例作为党内的配套措施,内容上是互相补充、互相配合的,总的共同点就是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我们党的法规和制度建设,又各有特点、各有侧重。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治国必先治党,党能否治好,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兴衰。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从严治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将起到重要作用;对于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1、对《党内监督条例》的认识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首先,制定这个条例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需要。xx大精神指出,要把我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这个条例的制定,表明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果。其次,制定这个条例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在我们党的建设中,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行为,要保持党的先进性,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现党的自觉性和组织的监督制约相统一,要在全党提高自身自觉性的基础上,依法治党。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目前,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力和纪律松弛这些方面。这个文件的出台,是我们党风建设的需要,是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监督条例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领导机制和执政方式有了新的进展的情况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深化党的执政效率的历史性和必然性的产物。从我党来讲,特别是执政以后,重视党内监督问题是我们党一贯的思想,各代党的领导人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指出要加强党内思想教育,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做出适当规定,便于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党的十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高完善党内监督和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决定。监督条例的出台,顺应新时期下党的建设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对加强党的建设和执政能力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2、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认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规范化、具体化。
新的条例经过实践并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到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条例坚持了从严治党,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针对社会反响严惩的一些违纪行为,如党员从事有偿服务、重婚、包养情妇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理。但条例同时注重保护每一个普通党员的权利,强调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定性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办成铁案,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学习“两个条例”的一些体会
首先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体会到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我们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党反腐,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总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委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委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其次通过学习使我们看到,《党内监督条例》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它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正值的党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66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三、对于更好地贯彻执行两个《条例》, 我提出了以下建议: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两个《条例》,切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应该与其具体工作和生活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经常抓、反复抓,在潜移默化中规范干部的行为。开展“日思、月省、年律”活动。(
“日思”,就是号召和提倡领导干部要做到“吾日三省吾身”,即每天要抽出一定时间,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党政纪条规,从衣食住行等日常工作、生活入手,回想一天的行为,对一天来的情况进行反思:是不是进了不该进的地方?参加了不该参加的邀请和宴席?做了哪些不该做的事情?收了哪些不该收的东西?有没有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行为?有没有不良思想趋使下的不良作风。每位科级干部要做好廉政日记,把一天来的廉政情况记录下来进行认真反思。
“月省”,就是要求所有科级干部在每月月底回顾一个月来的自身廉洁和廉政工作情况。要对一个月来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进行小结:本月内读了多少提高政治思想修养的书?写了多少心得体会?有哪些好的做法?还存在哪些不足?有什么不检点的行为?要对自己不廉洁的行为进行反省,敢于揭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注意了解全区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全国各地的廉政动态,浏览网站登录的重大典型案件,从中汲取教训,写出体会。
“年律”,即按照“月省”的轨迹,年终剖析一年来的廉政情况,要做到“三看”:一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得是否正确,思想当中有没有不健康的东西;二看工作作风是否扎实,生活作风是否俭朴,有没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习气,是否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想问题、办事情是不是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有没有奢侈腐化的问题?三看廉洁自律的规定是否得到落实,有没有反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得到切实贯彻?有没有不廉洁的行为,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得如何?科级以上干部要写出廉洁自律材料,找出差距,深刻挖掘思想根源,提出改进的办法和措施,制定出下一年的廉政计划。并随年终述职报告一同在述职大会上和群众见面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通过各种途径的学习和讨论,使我对两个《条例》的认识有所提高,因此我要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把握好自己不犯错误,树立起“慎欲、慎权、慎独、慎微”的良好风范,自学遵守两个《条例》,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以上是我的一些学习体会,请各位朋友批评指正。大家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43 字
6月29日,省纪委召开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问责》有关精神。
会议指出,加强党内问责工作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中央政治局在建党95 周年前夕审议通过问责条例,再次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坚决态度。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要率先学习,学深悟透、吃透精神、把握更准,保证执行到位,避免出现偏差。
会议要求,问责条例下发后,要及时按照中央、中央纪委要求,抓好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工作。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问责条例内容和有关精神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与学习其他党规党纪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学习载体和形式,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形成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要抓好宣传引导,结合贵州文化、贵州实际,创新宣传思路和方法,注重宣传时效和实效,对条例的内容和意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解读,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要紧扣中央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问责机制,确保真正用好用活条例,推进问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倒逼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要加大问责工作力度,不仅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坚决问责,而且对失责不问、问责不严,应当问责而没有进行问责,破坏法规制度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行动要快、问责要准,越往后执纪越严,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震慑警醒作用,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2011 字
20xx年8月3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了重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工作》(以下简称“巡视工作条例”),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充分吸纳了党的以来巡视工作实践的创新成果,对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对象范围、方式方法、工作权限、纪检工作的要求都做了规范,为巡视工作提供了可依之法、可循之规,是党的巡视工作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对于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严肃党内纪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建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学习,我认为《巡视工作条例》主要体现了四个“新”。一是贯穿了新思想。《巡视工作条例》是全面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巡视工作精神和要求,做好新时期巡视工作的根本遵循;二是体现了新成果。《巡视工作条例》是党的以来修订的第一部关于党内监督的重要法规,通过党内法规的形式将巡视工作的方法、经验固定下来,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确保巡视工作力度范围更大、聚焦更准、方式更灵活;三是完善了新机制。《巡视工作条例》要求执行党委定期研究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是《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制度化、程序化的具体体现;四是提出了新要求。《巡视工作条例》聚焦“一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紧扣“六大纪律”,强调发现问题、成果运用和整改落实的责任,杜绝“巡而不视”的敷衍,“视而不见”的纵容,“见而不报”的庇护。
指出:在我们党的组织结构和国家政权结构中,县一级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县级党委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线指挥部”。作为党和国家执政兴国的基层行政机构,县级党委跟巡视工作的关系十分密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作为一名县委书记,我觉得要从常态工作切入,强化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自觉,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大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要牢固树立高度的政治自觉。《巡视工作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保障,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方式,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重要抓手,对于规范党内行为,提高党建科学化、制度化水平提供了重要保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供了有力支撑。因此,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大力营造关心重视巡视、支持配合巡视、有序参与巡视的良好氛围,做到“知行合一”,做到“两个”自觉,做到守土知责、守土尽责。
二要牢固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巡视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巡视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让巡视真正成为发现问题的尖兵、纪律审查的前哨,不断发挥巡视的利剑作用,为规范巡视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本着对党负责、对丰镇发展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巡视工作作为查找问题的一次“专家会诊”,对党员干部的一次“政治检验”,对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成效的一次“综合考评”,自觉做好反映情况、自查自纠、改进提高等各项工作,确保巡视工作顺利开展。
三要牢固树立高度的政治担当。《巡视工作条例》突出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仅规范了巡视工作内容,而且指出了党员干部做人做事的正确途径,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注入了动力。我们要牢固树立主体意识、和担当意识,坚决贯彻上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从严治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巩固风清气正、心齐劲足、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四要牢固树立高度的政治信念。《巡视工作条例》聚焦“一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紧扣“六大纪律”,主要查找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存在的突出问题。面对从严治党的新常态,我们要始终绷紧党纪国法这根弦,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严格按政策法规办事,按照习“四有”和“四个人”的要求,坚决摒除“四风”问题,公道正派做人,踏踏实实干事,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牢固树立共产党员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信念,为丰镇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二根据县委、县政府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学习的通知》,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动开展专题学习工作,通过班子会、专题讨论交流,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精神贯彻落实。本人严格落实乡党委书记职责,自觉履行“一把手”带头学习责任。现将本人关于《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学习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中共中央新颁布实施的《巡视工作条例》,是党的巡视工作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为深入开展巡视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和制度保障,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建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
范文类型: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全文共 2003 字
各位代表、各位来宾、同志们: 中国共产党中国矿业大学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在教育部党组、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和徐州市委领导的亲切关怀下,经过一段时间认真的筹备,今天隆重开幕了。首先,我代表大会主席团,向光临大会的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兄弟单位的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出席大会的学校历任老领导和离退休老同志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到会的长期以来与我们肝胆相照、并肩奋斗的我校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自1997年5月我校第十次党代会召开以来,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部党组和省、市委的正确领导和有力支持下,团结带领全校师生员工,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xx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紧紧围绕育人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锐意改革、开拓进取,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211工程”建设、人才培养、管理以及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和较大进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校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和广大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大会主席团,向辛勤工作在各个岗位上,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付出心血和汗水的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向多年来关心、支持学校事业发展的上级领导、兄弟单位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前不久,刚刚胜利闭幕的党的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对新世纪、新阶段全面推进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战略部署,号召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团结奋斗。xx大报告指出,在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教育的先导性、全局性地位更加突出,国家将加大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力度,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创新,努力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这对我们的教育事业和广大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也给我们以巨大的鼓舞和鞭策。当前,我校改革与事业发展“十五”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十五”规划已经制定并付诸实施,“211工程”建设项目顺利通过教育部验收并获得高度评价,“十五”建设项目通过专家论证已经正式启动,在全校广泛开展了“两个思考”和“三个规划”的大讨论,徐州第二校园——南湖校区建设即将全面展开。在学校改革与发展不断推进、各项事业蒸蒸日上的形势下,我校召开的这次党代会,肩负着重要使命,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会议。大会将听取和审议中国矿业大学第十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审议中国矿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国矿业大学第十一届委员会和新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动员全校党员和师生员工同心同德、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多科性、研究型的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同志们!面对全国高等教育大发展的新形势,面对各高校之间日趋激烈的竞争,面对新的世纪和学校改革与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如何总结过去、规划未来,开创学校事业发展的新局面;如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搞好“十五”“211工程”建设,促进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的进一步提高;如何抓好教学、科研、管理及学科建设、队伍建设,为国家现代化事业、特别是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如何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实现建设多科性、研究型的高水平大学的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等等,这些都是摆在全校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和广大师生员工面前的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也是这次党代会所要集中精力回答的重要课题。因此,这次党代会既是一次总结过去、规划未来的大会,又是一次振奋精神、凝聚人心,团结动员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为实现新的目标努力奋斗的大会。 同志们!这次党代会的召开,是我校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校共产党员和师生员工对我们寄予厚望。我们要认真履行代表的神圣职责,同心协力、发扬民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建言献策,努力把这次会议开成一个民主、团结、鼓劲、奋进的大会。我们相信,在部党组和省、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校共产党员和师生员工一定会以这次党代会为新的起点和契机,在党的xx大精神的指引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发扬我校长期办学过程中形成的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奋勇争先、乐于奉献的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新的思路、新的举措,全面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在新世纪的改革和发展,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多科性、研究型的高水平大学,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贡献我们的全部力量。 预祝大会圆满成功!“中国矿业大学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开幕词”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2251 字
近期再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这次学习的《党章》是最新的党的章程,是修改的党的章程,这表明我党的章程是发展的,是与时俱进的,而不是形而上学,停滞不前的。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并结合国家重大事件和对党的重大决策的学习、领会,我对党章有了进一步的和理解。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代表了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了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通过学习,我深深地认识到: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应该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各项工作中起好先锋模范作用,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忘我工作,做党员的先进、群众的表率。
党章对于党员的阐述中首先一点就是要求“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这一点就意味着,每一位共产党人都要成为“三个代表”的忠实实践者,党章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我们应该自觉增强党章意识,把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这就是说,要对党章的实质、内容、规定及效力有科学的理解;对执行党章有高度责任心,坚持以党章为指导,规范自己的行动,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自觉地将党章应用于党的生活,对一切违反党章的行为进行坚决斗争,把“有章必依,违章必究”看作天经地义的事情;希望在自己的努力中,不断充实、完善自己的行为。
本人通过前一阶段对党章的学习,进一步明确了我们党的性质、目标及历史任务,深刻的认识了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了解到党的各级组织制度及其它有关规定。党章是每一个共产党员必须学习和遵守的最高准则,也是对每个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学习党章、遵守党章是每个共产党员的终身任务和法定义务,在重新学习党章的过程中我深切的感受到:只有学习深刻,才能遵守自觉,只有贯彻全面,才能严肃维护党章的尊严。学习党章,重要的是要深刻理解共产党执政为民的理念,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经过近半个世纪的浴血奋斗,建立了人民政权,成为了执政党,几十年来党章虽然几经修改,但是其宗旨始终未变,就是党要带领全国人民过上幸福安定的生活。这既是中国共产党的建党宣言,也是新时期党的执政承诺,在新的历史时期这种承诺更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把党的行动纲领更具体化,“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更加突出了共产党人的政治责任和义务。所以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我们贯彻党章核心内容。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全部工作,只有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努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基层机关和基层干部要切实改进作风,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担负起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重要任务
在今天的历史条件下,学习党章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我认为学习党章、保持党员先进性就要树立党员意识、执政为民意识。作为一个党员,一定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深刻理解共产党员是一个崇高的称号。这个称号凝聚了无数革命先烈作出巨大牺牲所赋予的理想。要牢记党员要求,履行党员义务,享有党员权利。时刻牢记共产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要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树立党员意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只是个最普遍、最基本的要求,只有自觉增强党员意识,才能保持共产党员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才能成为一名学校中的合格党员,成为一名社会上的优秀合格党员!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
为了进一步向中国共产党靠拢,我决心从以下方面做起:一、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做到学习、工作双促进、两不误。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素养,在政治、思想、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道德修养,培养高层次的道德感、责任感。二、严格要求自己,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作为预备党员,我各项工作都以身作则,既要做好指挥员,同时又要当好“士兵”。通过学习,我深感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是无尚光荣的,必须做到紧密联系实际,把握时代脉搏,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我们相信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经过我们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能力,奋勇拼搏,一定能不断创造出更美好、更灿烂的明天。
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我将进一步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要求,坚持党员标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加强道德修养,增强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把党员的先进性具体体现在工作岗位上,落实在实际行动中,真正发挥一个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和积极带头作用,永远保持先进性,积极为祖国作贡献。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49 字
开展这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对全党来说意义重大,是关系执行兴国的头等大事,对个人来讲,也是一次重要的审视自我,反思自我,解剖自我,提高自我的大好机会,是让自己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压力感,增加荣誉感、自豪感,提高发挥先进性的自觉性、保持先进性的持续性的一次重要机遇。我决心抓好这次机会,认真参加学习,深入查摆问题,扎实搞好整改,确保教育的措施首先在自己身上落实,教育的效果首先在自己身上体现。
我要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处处体现先锋表率作用,努力争做“六个模范”: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提高思想文化素质,做勤奋学习的模范;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脚踏实地为实现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而奋斗,做坚定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模范;自觉坚持党的根本宗旨,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模范;始终站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前列,努力创造一流业绩,做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模范;热爱本职工作,敬业爱岗奉献,做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模范;保持清正廉洁,倡导文明新风,做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模范。
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积极分子,尤其要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看待名利、权力和地位,勤奋工作,努力创造,甘于奉献,不断加强党性锻炼,保持以人为本。
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我们更应该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发挥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使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成为领导全国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坚强核心。这就要求要从我做起,加强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但求奉献、不求索取,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与时俱进,使我们的党永葆青春。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2240 字
《中国共产党》是一本每一名党员都要去读的书,这本书是我们党得以成长,得以维持,得以长久的保持下去的书,只要是党员,就必须将这本书研究,吃透,我就是一直在不断的将这本书研究,不断的寻找其中存在的值得我学习的地方!
作为一名党员,我深知有些方面做的还不够,因此我重点学习了第一章。通过重温党章,使我充分到,要履行好党员应尽的义务,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必须始终做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这是最重要的一点,一个没有为人民服务意识的党员是不合格的党员,不是真正的党员。为此,党员就必须在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廉洁奉公,顾全大局,无私奉献。我们要始终坚定伟大理想和信念,发扬我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党的先进形象,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永恒的宗旨!
二、自觉遵守党的章程
自觉遵守党的章程是作为一个党员最基本的要求,要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就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章程,遵守国家法律。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始终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共产党员要带头守法用法,坚持事实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刻以党章中关于共产党员的标准来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履行好党员的八项义务,用纪律和党章来保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三、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首先,在个人要求方面,党员既要模范执行党的现行政策,又要在实际工作中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共产党员要发扬高尚道德风尚,先人后己,必要时放弃自己的利益,无私奉献。其次,共产党员作为社会中的一员,要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在日常生活中既要讲党性,又要讲良心,不能把自己的道德等同一般群众的道德。作为党员教师,要时刻不忘努力学习,不断加强自身的党性建设,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在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中去感染身边的人,促进别人的共同提高。因为我们的目标不仅仅是提高党员的素质,而是提高我们全体人民的素质。
四、提高科学文化素养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广大党员又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所以每一个党员都应该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素养,否则就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挑战,难以完成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艰巨历史任务。因此,要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实践“三个代表”,永远做合格的共产党员,就必须努力提高科学文化素养,树立终身学习的信念,增强终身学习的决心和毅力。
作为党员,我仅仅是研究吃透这些,是远远不够的,我会在今后的路上继续不断的努力下去,将《中国共产党章程》的真谛完全的吃透,我作为一名党员,这是必须要做好的,我相信在今后的工作生活学习中,《中国共产党章程》值得我去研究一辈子!
党的对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了第18次修改。所新增的内容符合国情、党情,新党章的诞生为新时期如何加强执政党建设、引领国家发展建设指明了方向。
党章是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纲领和重大方针政策作出的明确规定,对党员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的制度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规范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对这些重要内容,每一名组工干部都要全面了解和掌握。
学习新党章,是学习贯彻精神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也是全党同志的应尽义务和庄严责任,对强化全党党章意识,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我们广大干部党员不仅要全面掌握党章基本内容,严格遵守党章各项规定,干部党员更要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
学好党章新内容,搭建思维新框架。党章修正案,在党章中完整表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内涵;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国的兴旺发达关键在党,民族的全面振兴关键在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上来,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实践党章新要求,服务基层、服务民。党章修正案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等内容写入党章,并对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和党的干部的要求作了充实。作为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了自身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立足本职岗位,作出更多业绩,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为新时期的年轻党员,要认真学习新党章,审核领会修改党章的意义,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结合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加以贯彻落实,要结合要做到从思想上尊重和接受它。在工作中要做到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要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要深入基层,与群众打成一片,要虚心向群众学习,通过不断的学习来提高自己的能力。要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瞧不起农民朋友,要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家人一样爱护,并且不能只是在口头上说说,而是要落实在行动中。要通过对新党章的学习,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信念,相信我们的党一定能够指引我们走向更加辉煌的未来,一定能够带领大家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不懈奋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861 字
在今天的历史条件下,学习党章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我认为学习党章、保持党员先进性就要树立党员意识、执政为民意识。作为一个党员,一定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深刻理解共产党员是一个崇高的称号。这个称号凝聚了无数革命先烈作出巨大牺牲所赋予的理想。要牢记党员要求,履行党员义务,享有党员权利。时刻牢记共产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要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树立党员意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只是个最普遍、最基本的要求,只有自觉增强党员意识,才能保持共产党员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才能成为一名学校中的合格党员,成为一名社会上的优秀合格党员!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
为了进一步向中国共产党靠拢,我决心从以下方面做起:一、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做到学习、工作双促进、两不误。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素养,在政治、思想、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道德修养,培养高层次的道德感、责任感。二、严格要求自己,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作为预备党员,我各项工作都以身作则,既要做好指挥员,同时又要当好“士兵”。通过学习,我深感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是无尚光荣的,必须做到紧密联系实际,把握时代脉搏,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我们相信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经过我们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能力,奋勇拼搏,一定能不断创造出更美好、更灿烂的明天。
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我将进一步按照《中国共产党》的要求,坚持党员标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加强道德修养,增强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把党员的先进性具体体现在工作岗位上,落实在实际行动中,真正发挥一个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和积极带头作用,永远保持先进性,积极为祖国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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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共产党员,应该时时刻刻加强自我学习修养,更应该分分秒秒不忘用理论武装自我,在不断学习《中国共产党》(以下简称党章)过程中,个人的思想境不断提高,许多新的和感悟也在脑海中不断涌现。
一、共产党应坚定共产主义信念
党章中“中国共产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这一论断的本质含义是要求共产党员具有坚定地共产主义信念,坚信共产主义思想遭遇什么样的困境,都要坚信共产主义是永恒的真理:无论共产主义实践遇到什么样的挫折,都要顽强地为它而奋斗。
共产党员要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共产主义信念,仅凭一时的激情和对理想社会的向往与追求是 远远不够的,必须建立在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认识的基础上,这就要求我们每个共产党员要自觉地认真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并用之指导自己实事求是地看待中国和世界的现实,看待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及存在的困难和不足,实事求是地看待资本主义社会的现象及本质,认清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澄清糊涂观念,正确认识和深刻理解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必然胜利的客观规律,以此为指导,积极参加推进人类进步的伟大实践,投身各项改革的过程之中,不断完善、丰富、深化、充实自己的思想认识,只有这样才能逐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并为之而奋斗,那种既不认真进行理论学习,又不主动参与社会改革实践,坐而论道,空发理论的态度是不可取的,这样的共产党员,要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也是空的,假的
二、共产党员应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工人阶级先锋队。党的最终目标是带领全体人民群众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奋斗目标决定了我们党与其他任何阶段的政党和派别有着本质的不同。历史上一切剥削阶级的党派,无论形式和主张多么不同,但究其本质而言是共同的,就是为少数人,为某个剥削阶级和集团谋求利益。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政党,中国工人阶级与全体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中国工人阶级只有解放全国各族人民,乃至解放全人类,才能最终解放自己,作为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的中国共产党任重而道远。
多读《党章》,熟悉《党章》,认真对待《党章》,只有握住《党章》这把锋利的理论武器,才能更好的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铮铮铁骨,全心全意,服务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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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党委(党组)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使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查处违反《条例》行为的力度,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一、对“两个条例”的内容及其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理解和认识
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们党具有深远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的重大举措,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成果。坚持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体现了党内民主,加强了党内监督,保障了党的权益和先进性。两个条例作为党内的配套措施,内容上是互相补充、互相配合的,总的共同点就是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我们党的法规和制度建设,又各有特点、各有侧重。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治国必先治党,党能否治好,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兴衰。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从严治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将起到重要作用;对于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1、对《党内监督条例》的认识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首先,制定这个条例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需要。xx大精神指出,要把我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这个条例的制定,表明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果。其次,制定这个条例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在我们党的建设中,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行为,要保持党的先进性,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现党的自觉性和组织的监督制约相统一,要在全党提高自身自觉性的基础上,依法治党。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目前,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力和纪律松弛这些方面。这个文件的出台,是我们党风建设的需要,是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监督条例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领导机制和执政方式有了新的进展的情况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深化党的执政效率的历史性和必然性的产物。从我党来讲,特别是执政以后,重视党内监督问题是我们党一贯的思想,各代党的领导人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指出要加强党内思想教育,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做出适当规定,便于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党的十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高完善党内监督和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决定。监督条例的出台,顺应新时期下党的建设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对加强党的建设和执政能力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2、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条例》的认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规范化、具体化。
新的条例经过实践并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到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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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工作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
第三条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
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
政法单位是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主要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
第四条 政法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捍卫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支持政法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确保政法队伍全面正确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使命。
第五条 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以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职责,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六条 政法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四)坚持服务和保障大局,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长期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五)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六)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准确行使人民民主专政职能;
(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八)坚持改革创新,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政法工作运行体制机制;
(九)政法单位依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力;
(十)坚持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政法队伍。
第二章 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第七条 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决定政法工作大政方针,决策部署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举措,管理政法工作中央事权和由中央负责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党中央加强对政法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政法工作坚持正确方向提供根本遵循;
(二)确立政法工作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政法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三)研究部署政法工作中事关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大局稳定、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方针政策、改革措施、专项行动等重大举措;
(四)加强政法系统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和推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政法队伍,为政法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第三章 地方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领导本地区政法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大政方针,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应当以贯彻党中央精神为前提,对本地区政法工作中的以下事项,落实领导责任:
(一)统筹政法工作中事关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政治安全重要事项;
(二)统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和突发事件;
(三)统筹规划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四)推动政法单位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五)组织实施党中央关于政法改革方案,推动完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政法工作运行体制机制;
(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七)完善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单位的监督机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八)加强党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领导,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法单位主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格局;
(九)改善执法司法条件,满足政法工作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十)推动完善和落实保障政法干警依法履职、开展工作的制度和政策;
(十一)本地区政法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章 党委政法委员会的领导
第十一条 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设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由党中央审批确定。地方党委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由同级党委按照党中央精神以及上一级党委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审批确定。
乡镇(街道)党组织配备政法委员,在乡镇(街道)党组织领导和县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省、市、县、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是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工作平台,由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负责工作统筹、政策指导。
第十二条 党委政法委员会在党委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应当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二)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三)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八)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九)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完成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三条 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支持、督促政法单位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中央政法委员会指导地方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工作,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下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工作。
第五章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领导
第十四条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领导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政法工作,贯彻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大政方针,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
第十五条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中,应当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发挥好领导作用。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维护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遵守和实施宪法法律,带头依法履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三)研究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或者重大案件,制定依法处理的原则、政策和措施;
(四)研究推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全面深化改革,研究制定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执法司法政策,提高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六)完成上级党组(党委)和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六条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在执法办案中发挥领导作用制度、党组(党委)成员依照工作程序参与重要业务和重要决策制度,增强党组(党委)及其成员政治领导和依法履职本领,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第六章 请示报告
第十七条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党中央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对党中央负责,受党中央监督,向党中央和请示报告工作。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按照党中央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汇报重要工作,一般应当同时抄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
第十八条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及时向党中央请示以下事项:
(一)政法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关系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
(二)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政治安全重大事项;
(三)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政法工作重大体制改革方案、重大立法建议;
(五)拟制定的政法队伍建设重大政策措施;
(六)政法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及时向党中央报告以下事项:
(一)党中央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重大事项贯彻落实重要进展和结果情况;
(二)对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报告;
(三)具有全国性影响的重大突发案(事)件重要进展和结果情况;
(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
(五)半年和年度工作情况;
(六)党中央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政法工作总体情况、中央政法委员会牵头办理或者统筹协调的重大事项情况,由中央政法委员会统一报告党中央,中央政法单位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向党中央报告工作制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按照有关规定,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政法工作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请示以下事项:
(一)涉及政法工作全局、需要提请中央政法委员会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有关地区、部门之间存在分歧,经反复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需要中央政法委员会协调的重大事项;
(三)重大政法改革方案和措施;
(四)出台重要执法司法政策性文件、司法解释,提出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立法建议;
(五)党中央交办的重大事项和需要中央政法委员会统筹研究把握原则、政策的重大事项;
(六)政法工作中涉及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等重大事项的相关政策措施问题;
(七)拟以中央政法委员会名义召开会议或者印发文件;
(八)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请示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 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报告以下事项:
(一)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
(三)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工作部署、指示和决定情况;
(四)重大工作部署以及推进情况,年度工作情况;
(五)重大政法改革部署以及推进情况;
(六)政法工作中涉及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的重大事项处理情况;
(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情况;
(八)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
(九)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每年应当向同级党委报告全面工作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报告。
地方党委政法委员会参照上一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有关规定,确定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下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等。
第七章 决策和执行
第二十三条 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及时对以下事项研究作出决定、决策部署或者指示:
(一)涉及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党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和指示的重要事项;
(二)下级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三)本单位在履行职责中需要决策的事项。
决策时,应当先行调查研究,提出适当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按照规定提请相关会议讨论和决定。
第二十四条 对于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各有关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提出请示报告的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过程中,认为原请示报告事宜需要作出调整的,必须按照谁决策、谁审批的原则,报原决策单位审批,但在批准前应当坚决执行。
第二十五条 地方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委员会全体会议或者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政法工作的制度,将政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六条 地方党委应当在本地区带头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并指导、督促党委政法委员会和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做好贯彻执行相关工作。
地方党委成员对党委集体决策应当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
第二十七条 党委政法委员会实行全体会议制度,讨论和决定职责范围内的政法工作重大事项。
第二十八条 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同级地方党委、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并发挥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协助党委指导、督促有关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下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坚决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推动工作落实。
第二十九条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召开党组(党委)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重大事项。
第三十条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确保工作落实。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成员对党组(党委)集体决策应当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
第八章 监督和责任
第三十一条 各级党委应当将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内监督体系,实行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
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完善程序化、平台化、公开化管理监督方式。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依法依规将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范围,依法有序推进审判执行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司法行政公开、狱(所)务公开,完善政法单位之间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法工作在依法有效监督和约束环境下推进。
第三十二条 加强对政法工作全面情况和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一)党委应当加强对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下一级党委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情况督促检查,必要时开展巡视巡察,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工作制度机制,全面推进政法工作特别是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贯彻落实;
(三)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向批准其设立的党委全面述职制度和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督查反馈机制,确保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得到贯彻落实。
第三十三条 党委应当加强对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下一级党委常委会履职情况的考评考核,其结果作为对有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一)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等,定期检查和考评考核党委政法委员会履职情况;
(二)建立健全听取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述职制度,加强对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考评考核;
(三)在考核下一级党委常委会领导开展工作情况时,注重了解领导开展政法工作情况。
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委员述职制度,全面了解、掌握委员履职情况,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第三十四条 党委政法委员会在统筹推动政法单位开展常态执法司法规范化检查中,对发现的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及其成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政法干警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应当督促加大整改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制度建设,保证全面正确履行职责。
第三十五条 有关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在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中,违反本条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度规定职责的,视情节轻重,由党委政法委员会进行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或者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配套规定。
第三十七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的基本精神,制定军队政法工作党内法规。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由中央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20xx年1月13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党内有关政法工作的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